位于江苏中部,长江下游北岸,总面积5793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428平方公里。人口:全市总人口497万,其中市区人口60万。区划:辖海陵、高港两个区和兴化、靖江、泰兴、姜堰四个县级市。气候宜人、物产丰富,境属北亚热带南部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5.3℃,1月和7月的平均气温分别为2.8℃和27.7℃,极端最低气温和最高气温分别为一11.56℃和37,9℃。年平均降水量为1055毫米,一日最大降水量为229.6毫米,年最小降水619毫米。年平均霜期135天。泰州是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具有2100多年的历史,深厚的文化积淀,使泰州素有“汉唐古郡”,“淮海名区”之称。元末明初文学家施耐庵、清代艺术家郑板桥、评话宗师柳敬亭以及现代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等是泰州历史文化名人中的杰出代表。千年古刹光孝寺、日涉园、安定书院、施耐庵陵园、郑板桥故居、梅兰芳公园、李家花园船厅等人文景观是泰州历史文化的瑰宝。曾经是我国最大的空调生产基地、全国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最优500强中居第五位的春兰集团,是我国民族工业的骄傲,更是泰州人的自豪。观光旅游:光孝律寺梅兰芳公园溱潼会船郑板桥故居、纪念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诞生地
泰州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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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一、合同之债是什么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之债的特点
第一、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
第二、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
第三、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
第四、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
三、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1、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识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
2、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双方代理的、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写清楚具体的信息,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